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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得毒品吸食铤而走险贩毒 “00后”女子获刑
作者:赵珮珮 罗兰  发布时间:2020-10-16 10:09:5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6日,丁某配合公安机关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林某某称需要购买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林某某为了赚取毒品吸食便答应出售,并向其上线杨某寻找货源。林某某收到丁某微信转账毒资1200元,随后把该1200元转给了杨某。同日17时许,林某某找到杨某拿到一张5元人民币包裹的毒品氯胺酮,杨某把部分度毒品装入一个透明塑封袋中,并全部交给林某某。林某某拿到毒品后,直接把五元人民币包裹的剩余毒品氯胺酮拿来吸食,并把上述剩余毒品带给丁某。两人正交易时,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丁某身上查获上述毒品共计0.7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等量刑情节量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