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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首次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马超 陶然  发布时间:2020-08-18 17:01:33 打印 字号: | |

调解现场


西湖法院网讯  “法官,我是专程从江西新余赶过来应诉的借款人,来一次南昌非常不容易,能否立即召集银行与我进行庭前调解?”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接待了一位来自江西新余市的借款人,因银行委托代理人正在外地出差,经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双方一致同意放弃举证期和答辩期,并同意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进行远程庭前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据悉,本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借款人秦某于2019年5月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1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日利率为0.03%。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借款人秦某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以致涉诉。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电话通知借款人秦某前往法庭领取传票、诉状及证据等法律文书。近日,秦某风尘仆仆地赶来南昌,表示自愿放弃举证期和答辩期,并要求经办法官尽快安排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秦某从外地赶来南昌不容易,且具有强烈的调解意愿,经办法官立刻联系银行委托代理人。但银行委托代理人因事在外地出差,一时无法赶到法庭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经办法官运用刚刚上线多元化解E平台,将纠纷多元化解搬到了网上,让远在异地的原被告隔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通过多元化解E平台与当事人进行了实时对话,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依法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询问、开展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衔接顺畅。最后,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银行同意给予借款人秦某8个月宽限期,秦某每月分期返还欠款本息。双方在线上达成调解合意后,经办法官在线制作调解协议书,并通过线上反馈给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同时,承办法官对视频庭审进行了录音录像,将庭审视频刻录成光盘,并附于案卷中存档。

据了解,多元化解E平台依托法院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视频云等技术,面向各级多个部门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提供全流程智能化的服务。相比传统的现场调解,这种在线调解不仅具有速度快、成本低、方便各方参与等优势,也实时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本案系该庭首次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成功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新的快速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和路径,实现了诉讼服务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的立体衔接,将传统庭审由线下转到线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