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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帮人安排工作骗取21万 获刑四年八个月
作者:刘伟红 罗兰  发布时间:2020-07-23 09:28:35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余某请周某找人帮其家属潘某找份稳定的工作,后周某找到被告人孙某某。孙某某谎称可以帮忙安排进烟草公司正式工,但需要40万元的费用,先付一半20万元。2017年12月18日,经余某同意,周某向孙某某转账20万元。同日,孙某某用其中6万元归还债务,剩余14万元用于生意经营。

2018年4月,周某多次向孙某某询问进展情况,孙某某编造各种理由搪塞。2019年4月,孙某某便找到朋友刘某制作了一张假的招聘准考证,告知笔试已经通过,面试没有问题,并让刘某公司的文员冒充面试考官假装单独对潘某进行面试。同年6月,孙某某又谎称工作的事还需要花钱找人,要求周某再付2万元,周某向孙某某转账支付1万元。后孙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拒接电话。截止案发,孙某某一直未退还钱款。2020年1月6日,被告人孙某某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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