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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善意执行破执行僵局  传递司法温度
作者:黄中秋 胡琳  发布时间:2020-07-20 14:58:54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查封烂尾楼房屋后,由被执行人继续承建装修,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执结了一起遗留了近二十年的政府单位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交口称赞。

1999年3月,某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某政府南昌办事处将某综合楼部分楼层装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并约定分三期房款,然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按约支付了两期房款后,最后一期房款迟迟未履行。某政府南昌办事处每年都向被执行人及相关部门督促催讨剩余房款,但是被执行人公司存在严重的债务危机,正在处置公司资产。于是2016年某政府单位向本院起诉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剩余房款136766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也未能按照判决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后,承办人黄法官深入了解到该被执行人某开发公司因涉及刑事案件,名下资产多次转让,现股东接手后,因资金问题已无能力清偿债务,公司名下仅有一栋烂尾楼闲置。因被执行人某开发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黄法官对被执行人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也想尽快解决债务问题,遂提出由被执行人继续承建改造房屋后出售用于清偿债务。为打破执行僵局,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了由被执行人继续承建装修房屋,并拿出部分房屋用于抵偿本案债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积极组织装修房屋,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了房屋。申请执行人对交付的房屋表示满意,被执行人也表示,西湖法院的善意执行,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不仅顺利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还盘活了公司资产,取得了更大的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