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法庭收结案较去年大幅减少。2020年前5个月,该法庭收案2874件,仅为去年的50%;结案1350件,仅为去年的39.23 %。该法庭发现,房屋断供类金融案件在疫情期间逆势大幅增长,2020年前5个月,该法庭已受理此类案件47件,远超2019年的26件和2018年的12件。疫情过后,购房者不能及时履约和弃房断供的风险还将加剧,或滋生不稳定因素,需谨防此类案件大量爆发。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大幅增加的原因有:
一是购房者资格审核不严。部分银行为了暂时的利益,在没有对购房者的资信情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充分地评估和分析的情况下,违规发放按揭贷款。在疫情出现后,由于收入减少、暂时失业、生意不景气等原因,购房者势必面对更大的冲击,导致不能及时履约和弃房断供的风险加剧由此涉诉。
二是炒房者资金链出现断裂。部分房主本就没有实力购买高价房屋,只是带着房价上涨的侥幸心理,指望通过炒房赚钱。受近十多年房价飞涨、货币超发、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影响,尤其是疫情期间房价出现松动,甚至出现下行趋势,加之购房者现金流出现断裂,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权衡利弊后最终“弃房断供”。
三是银行不良资产压力加大。按照银行和购房者签订的贷款协议,一般情况下贷款人连续3个月“断供”或者累计6个月出现“断供”情况,银行有权解除合同。疫情使银行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由于银行内部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在购房者出现上述违约情形时,银行只能诉至法院。
四是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滞后。经过员额制改革后,办案法官数量减少,案件繁多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如果不积极主动作为,忽视诉源治理工作,不采取措施将大量房屋断供案件化解于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势必会导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
为此,该法庭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放宽金融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出台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的购房者出现房贷逾期的,可以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
二是盘活不良资产。银行应将不良资产的处置与盘活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借助追加担保或抵押、更换借款主体、更改还款模式或降低利率等有效方式,帮助购房者度过难关。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房屋按揭贷款审批手续,梳理贷前审批、贷中监管、贷后应对等各环节风险点,避免违规放贷,完善风控机制。
四是推进诉源治理。法院主动与银行对接,调研后疫情时期房屋断供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矛盾化解、诉前调解等服务,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