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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车停靠路边睡觉被叫醒后驾车出事故获刑
作者:王菁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0-05-27 09:27:43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2019年 11月18日05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南昌市象湖隧道驶入九洲大街子羽路口后,便在路口东侧人行横道内停车并在车内睡觉,后于06时08分许被120急救人员敲打车窗叫醒后,继续驾驶车辆由西向东行驶,最终在九洲大街子羽路口西侧约200米左右,刮擦中心隔离绿化带石墩后停车,造成自身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日7时20分许,民警将李某带至南昌市云锦路第三医院抽取血样。经南昌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乙醇含量检测报告书,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2.85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认定李某在此次单方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2019年11月30日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交通肇事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城市隧道上行驶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