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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当场被抓 吸毒男子获刑六个月
作者:王菁 罗兰  发布时间:2020-05-26 08:53:4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程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银行附近向吸毒人员彭某贩卖330元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从中获利。程某在交易完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从彭某处当场查获疑似毒品若干(经称量,重0.64克)。经检测,查扣物质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程某、彭某的尿样与甲基苯丙胺试剂相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另查明:程某因盗窃于2012年4月被行政拘留五日;2018年11月27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坦白、盗窃劣迹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