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将其为被执行人办理的一起追讨借款执行案件成果在微信朋友圈展示时,被法官撞见;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结案。
2018年7月,陈某与黄某因陈某多收款项闹上了法庭,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返还黄某11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陈某一直未履行返还义务,于是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年,陈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进入了执行阶段,但在执行过程中,刘某却玩起了失踪;于是陈某委托了胡某进行了代理。为了便于沟通及财产线索调查,胡某主动添加了经办法官的工作微信;后通过经办法官和胡某的不断努力,找到了刘某,鉴于刘某的经济现状,陈某与刘某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欠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因陈某还有另一个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经办法官手中,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经办法官特意叮嘱陈某在取得款项后及时向黄某履行,并将该情况反馈给了黄某;陈某亦对其履行作出了承诺。
2019年4月,经办法官在使用工作微信过程中,突然发现胡某发表了一条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借款的微信朋友圈信息;随后,经办法官与黄某取得了联系,询问陈某履行情况;得知陈某还未履行后,经办法官立即通知胡某,要求其督促陈某履行,若未履行,法院将对陈某进行处罚。经过沟通,黄某与陈某达成了六个月内返还所有款项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