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在商场从事保安工作的林某月收入4000元,在多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至今共透支30万元。现信用卡多次出现逾期,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采用电话、邮寄、上门等方式催收,林某无力归还本金及利息、滞纳金等,为此银行纷纷诉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林某今年30岁,离异后单独抚养两个小孩,因之前做生意、治病和抚养小孩等急需资金,陆续到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在办理了第一张信用卡后,又接着办理多张卡,以卡养卡,形成了循环透支。因无力偿还欠款就拆东墙补西墙不断办理新的信用卡,循环“借用”银行的钱,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越套越牢,至今共透支了30万元。林某名下既无不动产可以变卖,又需要供两个小孩读书,生活压力较大,为了偿还信用卡债务,林某白天在商场做保安,晚上兼职送外卖,虽陆续返还了部分信用卡欠款,但仍然入不敷出。最后,银行的工作人员纷纷找上门,甚至起诉到法院,林某逐渐沦为“卡奴”,并因此背上官司。
事实上,像林某这样,办理数张信用卡欠下巨额债务绝非个案,银行发卡随意、开卡人诚信缺失、打击金融失信不利等原因不断滋生“卡奴”,越来越深受诟病。西湖区法院的法官表示,近年来,信用卡违约群体主要集中80、90后,他们消费欲望强劲,尤其是随着网络消费日益便捷,进一步刺激了年轻人的购买欲望。对逾期不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银行找不到人就无可奈何,对后期法院执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信用卡纠纷多发群发,大量信用卡纠纷案件涌入法院。殊不知,恶意透支存在触犯刑事的巨大法律风险。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恶意透支。通常包括频繁透支、多卡透支、异地透支、相互勾结透支等多种情形。为了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行为,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下发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此触犯刑事法律风险。因此,信用卡透支非小事,必须量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勿触及法律红线、以身试法。
在此,法官建议:一是金融机构加大发卡审核力度,严格规范发卡程序,完善信用卡资信评估制度,落实银行卡管理制度规定,加大对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和履行能力的审核力度,仔细甄别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二是信用卡申请人特别是年轻人要重视诚信体系的建设,审慎开卡,量力支出,合理消费。加强对公民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持卡人加强规范信用卡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坚持理性消费。三是严厉打击金融失信行为,继续加强失信“黑名单”的公开力度。本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金融机关合法权益的目的,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