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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男子贩卖一瓶含可待因糖浆获利30元获刑五个月
作者:徐晓霞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0-04-20 10:47:13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9日晚上20时30分,在南昌市十字街附近的巷子里,被告人熊某以300元的价格贩卖一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俗称“可非”)给李某,从中获利30元。2019年12月26日民警在南昌市红谷滩沙井路将被告人熊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