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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西湖法院巧用“电话+微信”方式成功办结一起执行案件
作者:蔡锦芳 聂涛  发布时间:2020-04-02 10:25: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利用“电话+微信”方式成功办结了一件执行案件。

2013 年,刘某与陈某向南昌某银行借款30万元,并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抵押;因刘某与陈某多次未按期偿还借款,故该银行于2019年将刘某和陈某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后,刘某与陈某并未每次按期偿还借款,且存在多次逾期情况,故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刘某与陈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多笔款项,在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后,通过电话与刘某、陈某进行了沟通,两人均表示有稳定工作、有还款能力,自己大部分时间均已经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这次让自己一次性偿还剩余所欠款项有很大难度,今后一定按照约定按时还款,希望法院能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办法官与银行电话进行了沟通,经过多次沟通后,银行与刘某、陈某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现正值疫情期间,陈某现正在外地务工,经办法官遂通过自己的工作微信添加了双方的微信,并将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通过微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确认。

据了解,该院在疫情期间,运用信息化执行方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查控、委托等“非接触式”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信息化执行水平,畅通执行案件办理渠道。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