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执行异议案件,因异议人来自疫区武汉,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执行”,为疫区单位、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今年二月底,异议人通过电话与该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告知2019年12月原告甲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冻结了乙单位在异议人(某银行武汉分行)处的银行账户,而该银行账户为乙公司向异议人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开立的保证金专用账户。2020年1月,承兑汇票到期后,异议人向持票人兑付后,乙公司未向银行偿还垫款。但因保证金账户已被法院查封,故银行只得向该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上述保证金账户的冻结。
了解上述情况后,该院承办法官告知异议人可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立案。2020年3月,收到异议人递交的立案补充材料后,尚在社区执行防疫任务的承办法官立即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联系,对该执异案件及时网上立案,并通过电话及集约邮寄送达的方式将异议材料送达给了其他当事人。因异议人不便来昌,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核实异议人内部系统的承兑情况及证据原件。经审查,该院于立案的第9日做出裁定,支持异议人的异议请求,认定异议人对案涉保证金账户具有优先受偿权。
该案自立案至结案耗时9天,整个过程中,身在武汉的异议人未离开武汉一步,承办法院通过电话、邮寄、微信等联络方式让异议人足不出户即完成了案件的立案、审查、结案。西湖区法院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用灵活、变通的办案方式让身在疫区中心的武汉当事人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武汉人民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