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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普法专栏
作者:少年庭  发布时间:2020-03-06 16:22:57 打印 字号: | |

春暖花会开,否极泰将来。今年的三八节,注定要与往年不一样。疫情防控期间,各行各业涌现了一大批巾帼英雄,这让我们大家由衷为她们点赞。为了让姐妹们在疫情期间平安祥和地过节,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南昌市西湖区妇女联合会特开辟此普法专栏,答疑解惑,聆听心声

一、 关于离婚官司

1、打离婚官司都要经历些什么?

首先是调解,包括诉前、诉中全过程,可以是调解和好,也可以是调解离婚;

其次是财产,主张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报告夫妻共有财产,对财产无异议的,协商或依法分割;有异议的,异议方应在举证期限内举证证明可供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并通过议价、竞价、鉴定等方式确定财产的价值,法院会依据照顾女方和子女方、照顾无过错方、自愿协商以及有利于生产生活等原则依法处理;

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

 

2、孩子归谁养?

两岁以下的子女,在母方无重病、拒养等情形的,原则上一般随母方生活;

两到十周岁的子女,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一般从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综合考量抚养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无论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不直接抚养一方都应当支付抚养费,且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案例: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探视权

原告黄华与被告刘英原系夫妻,儿子黄小华出生六个月即送至上饶外祖父母处。后双方应感情不和离婚,黄小华由母亲抚养并继续随外祖父母生活并在上饶读幼儿园。作为父亲的黄华,自从离婚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儿子黄小华。2018年12月,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以南昌的经济、生活、就学等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由,坚持要在南昌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探望黄小华。法庭上,刘英拒绝了黄华的要求。原来,因为黄小华的探视问题,双方早就产生矛盾。为看望孩子,黄华还曾带着几个家人去上饶刘英老家,与刘英父母发生了肢体冲突。刘英认为,黄华探望是假,抢夺孩子是真,黄小华六个月起就一直由外祖父母抚养,早已适应了上饶的生活;自己因为工作繁忙只是暂时不能将黄小华带在身边,等到黄小华要上小学时,肯定会把儿子接回南昌读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华作为父亲享有探望儿子的权利,但具体的探望方式应最大程度地保障黄小华的合法权益,不应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黄小华现仅四岁多,频繁往返南昌与上饶打破了他原本稳定与平静的生活,黄华要求每周一次在南昌探望孩子的诉请并不现实。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在黄小华学龄前由黄华每月一次前往上饶探望。

 

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的,多久可以起诉追回?

自发现对方该行为之日起的2年内,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判决离婚,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对隐匿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方强与梦琪结婚十年,最近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难以共同生活下去。2018年9月,梦琪提出离婚,双方10月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配。2019年初,梦琪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方强用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另外开户投资于故事,获利达20万元。梦琪找到方强,主张这一部分财产自己也享有所有权,应当与方强平分。而方强却认为双方已经离婚,财产也已分割完毕,现在的20万元财产应当归自己所有。多次协商不成后,梦琪于2019年6月起诉至法院,认为协议离婚前方强炒股所得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自己不知情,方强未如实告知,对于方强这一部分隐匿的财产,要求法院进行再次分割,由方强支付自己人民币10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定方强炒股所得是被告方强和原告梦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收益,系夫妻共有财产,双方离婚时,原告不知道该财产,被告又未如实陈述而且还故意隐匿该财产,故原告有权要求再次分割该笔财产,最终判决由被告方强付给原告梦琪人民币10万元。

 

二、关于“家暴”

1、什么是“家暴”?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一是勇敢说No!

二是求助外援,可以向亲友、邻里、所在单位、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求助,也可以向民政部门或妇联组织求助,还可以拨打110向警察求助。

三是离婚或诉诸法律,对实施家暴者恶习不改的,应果断离婚,在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家暴行为构成犯罪的,诉诸刑法。

法官提醒:遭遇家暴情形的,应注意留存证据,伤害后果应当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

 

3、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民法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并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且该条件下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刑法责任:依照家暴的形式、造成的后果等,施暴者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最高刑罚可触及死刑。

 

案例:丈夫实施家暴殴打妻子,致其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李大力与被害人王雪银是夫妻。李大力常年在外打工,与家人聚少离多,致使其与妻儿之间感情生疏,2019奶奶3月,王雪银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大力离婚,案件正在诉讼之中。4月6日早晨,李大力想送15岁的儿子去寄宿学校上学,儿子不让送,却要母亲送。李大力觉得妻子和儿子的做法伤了他的新,当王雪银带着儿子准备走时,失去理智的李大力操起一根不棒,朝王雪银身上打去,致使王雪银左臂桡骨中下段骨折,构成轻伤、九级伤残。王雪银住院治疗花医疗费1.1万余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大力使用暴力殴打妻子,致其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给王雪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鉴于本案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被告人能积极抢救被害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判处,故判决被告人李大力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赔偿被害人王雪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86万元。

 

三、关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


2017年5月5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将家事案件纳入少年庭审理,探索全新的少年家事审判方式。我庭敢于实践、大胆创新,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心理矫治、圆桌审判、跟踪回访和法庭教育等制度引入家事审判中,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离婚冷静调解期、发出《离婚证明书》、聘请家事调查员、试行财产报告制、创设法官工作室调解、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推出庭前观看微电影结婚视频等一系列制度,改革至今,该庭妥善化解了一千余件家事矛盾纠纷,案件调撤率超50%,收获了良好的社会评价。2017年11月,该庭在全省家事工作方式和机制改革会上作先进代表做典型发言,2018年3月,该庭获评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2019年3月,该庭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2020年,更是被江西省妇联推荐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妇女朋友们,如果您在婚姻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欢迎您在下方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