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女子家中容留四人吸毒当日被查获刑并罚金
作者:龚文兵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0-01-03 09:56:20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9月12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在其居住的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某小区一房间内容留吸毒人员甲乙丙丁四人吸食了毒品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以下简称MDMA粉剂,俗称“开心水”)及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当日18时许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当场查扣吸毒工具、疑似MDMA粉剂5.15克、疑似氯胺酮1.7克。经鉴定,查扣的疑似MDMA粉剂中均检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份,查扣的疑似氯胺酮中均检出氯胺酮成份。被告人刘某及吸毒人员甲乙丙丁尿样经现场检测,结果为“K粉”阳性、冰毒阳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容留四人吸食毒品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