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9年12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该两起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直播。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江西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南昌市西湖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执行过程中,许某实际控制的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亦为许某实际控制的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正在持有和产生收益的某项目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7月2日,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变更,高某占股99%,其女儿许某某占股1%。该项目转让后,许某通过本人的银行账户和其女儿许某某的银行账户持续获得和使用该项目运用中产生的收益。
被告人温某某、聂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告人温某某将其名下房产出售,其在取得房款后,未将房款偿还法院执行的债务,而是用于归还其他债务、生活消费以及网络赌博。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温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悉,近年来,该院始终保持对拒执罪的高压打击态势,2018年至2019年,该院共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 20余件。通过打击拒执罪,坚决遏制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以及暴力抗法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