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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脱落砸死路人 向业主、租户及物业连带索赔82万
作者:马超 陶然  发布时间:2019-12-05 14:24:16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吴某送货路途中,因商铺外墙水泥块大范围脱落,刚好砸中了路过此地的吴某,虽经抢救仍不幸去世。为此,死者吴某的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商铺的业主、租户、物业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82万元。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物件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死者吴某在南昌洪城大市场从事货运工作。2019年7月20日晚,吴某在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送货时,广场商铺外墙突然大范围脱落导致吴某被砸伤。之后,吴某先后被送到曙光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抢救治疗,花费医疗费用近5万元。但因伤势过重,三日后吴某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八十五条关于因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某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被告某货运代理部作为商铺使用人、被告某物流公司作为商铺所有人,共同负有对商铺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安全保障义务。现三被告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不是由于遇到了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所导致,并且死者吴某无过错,因此,三被告无免责事由,应当连带赔偿因吴某死亡造成的全部损失。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