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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面临欠薪时如何依法维权
作者:陶然  发布时间:2019-12-02 09:56:17 打印 字号: | |

年关将近,劳动者最大的期盼就是拿到一年来的辛苦钱回家过年,但不可否认仍然有不少劳动者无法顺利拿到血汗钱。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在劳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对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劳动者面临欠薪时有些陷入维权困境,有些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有些极易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急需引起重视。


如何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资,便属于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于这个“正当理由”,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单位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资了。“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劳动者应当如何依法维权


面临欠薪时,劳动者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和暴力手段,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劳动者应当冷静对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第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可以直接对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工企业支付务工人员工资,逾期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这是快速处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一个途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第二、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对于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核实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后,通过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对协商不成的用工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逾期不执行,再按程序下达行政处理决定,在6个月期限后(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才能申请法院执行,时间较长。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第三、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最有效的办法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提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可向单位索赔,如果拒绝支付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


第四、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治理欠薪应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


治理欠薪问题,除了劳动者个体和组织提升法律维权意识,更重要的是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司法、执法、仲裁、舆论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在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吹响法治的号角,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形成系统性、常态化、有合力的治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的氛围,使劳动者真正享受到发展的红利和改革获得感。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