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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信用社考试可包过 无业男子诈骗他人八万元获刑
作者:徐晓霞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19-11-26 09:24:40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80000元。


2014年9月,被告人鄢某群发短信称“某农村信用社招考,笔试、面试包过”。被害人李某看到短信后联系鄢某想让其安排两学生到鹰潭农商银行正式工,鄢某称要收取费用16万元,先付一半,事成后付另一半,并谎称其有亲戚在江西省委工作及其自己在九江职业学院担任老师。同年10月18日,李某在南昌市市西湖区火车站附近建设银行转款8万元给鄢某。随后,鄢某将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


2019年8月30日,侦查人员在南昌市西湖区火车站抓获被告人鄢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人民币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