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诉前当日调解了一起涉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解决了老百姓遇到的实际困难,原被告双方对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2018年6月20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李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张某、李某借款5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生铁,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8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止。被告张某、李某提供双方共有的房产为该借款进行抵押担保。借款人按季结息,到期届满日归还全部借款。如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后被告张某、李某未能按期归还到期利息,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所有借款立即提前到期,被告张某、李某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76970.83元,拍卖变卖被告张某、李某所有的抵押物,并承担律师费用、保全费、诉讼费等。
为了真正做到既要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又要减少不必要社会矛盾的目的,经办法官建议将该案纳入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诉前。为此,经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原告某银行起初对两被告的还款能力存在质疑,希望法院尽快进入审理阶段。但经办法官并未放弃,一方面,告知双方诉前调解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且具备程序简便、高效、快捷的特点,同时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带领原被告一起前往抵押物现场查看,审核抵押物的现状及市值等情况。两被告也诚恳地表达了其还款意愿,只是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也希望尽快拍卖、变卖抵押物,以偿还案涉借款。法院只要快速处理,盘活资产,其必能还清贷款,“满血复活”。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尽快拍卖、变卖两被告名下的抵押物,所得拍卖款项于2019年10月份前返还拖欠原告的上述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两被告承担。原被告签署调解协议后,该庭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制作调解书,于近期内将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该案终于圆满解决。
“从法院主持诉前调解到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仅用1天时间,金融法庭实在是太高效了。更可贵的是,金融法庭及时了解老百姓困难所在,在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切实解决了老百姓遇到的实际困难”,两被告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随着金融案件数量日益增加,2018年,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人民法庭组建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以“分调裁”工作机制为主体,以“类案专审”和“信息化”作为两翼,形成金融审判规模效应。金融法庭挂牌成立一年以来,法庭新收各类金融案件8864件,审结7101件,结案率为80.1 %,涉案标的额10.15亿元,分别同比上一年度增长约166 %、104%、170 %,案件呈大幅增长趋势。
面对案件激增态势,该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诉前,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请进来”就是邀请人大代表、调解员、辖区片警、律师代表参与诉前调解。“走出去”就是针对审判中出现的“个案”,尤其是涉及民生类、涉民营企业案件,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法庭主动上门提供“私人订制”法律服务,坚持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优先原则,将纠纷化解于法院门外。
本案中,考虑到涉及民生,法官改变以往坐堂办案的做法,坚持“走出去”战略,主动上门查看抵押物,消除银行的顾虑,敢于担当、主动出击,以高效、便民、快捷的方式,积极促成双方以诉前调解结案,既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又解决了老百姓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了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