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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年人离婚案缘何这么多?
作者:汪波 章玉娟  发布时间:2019-08-28 14:14:3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以上人口比例为13.26%,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幸福家庭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不容忽视。据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审理的60岁以上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占离婚案件总数的比例年均保持在5%以上。其中,7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占老年人离婚案件总数的比例为2017年18.18%,2018年26.32%,2019年72.73%,老年人离婚案件“高龄化”现象凸显,该院近期还审理了2件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离婚的案件。

那么,高龄老年人离婚案件缘何这么多呢?审判实务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由于身体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下降,特别是七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需要更高质量的陪伴和照顾;但如今的小家庭模式,大部分子女成家后与老人分开居住,老人们只能和老伴之间相互照顾,从而导致老年人之间常常因为彼此行动不便、照顾不周而引发争吵,吵闹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伤害夫妻感情。

二是由于心理原因,七八十岁的老年人渐渐丧失劳动能力,其对亲情、感情需求更加强烈,性格也变得更加敏感、易怒、固执和猜疑,常常会因为一些生活细节和琐事而对老伴大发脾气。此外,由于年轻时双方能够对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同心协力,具备平安渡过“三年之痒,七年之痛”的客观条件,到老来失去了这些共同的目标和动力源泉,加上儿女的疏于关心,也是促使老年人在单调生活之余脾气变差的重要原因。

三是由于财产原因,该类案件的当事人绝大部分系再婚重组家庭,重组家庭之前,很大一部分人由于寂寞空虚以及独自抚养子女的艰辛,在选择再婚对象时,缺乏慎重的考虑和对对方的深度了解,感情基础不慎牢靠。此外,由于双方在再婚前都育有各自的子女,家庭关系较为复杂,为了讨好子女,让子女照顾好自己的老年生活,都想为各自的子女争夺更多的财产利益。如此,本来不太牢靠的感情基础,因为各自的私心又变得更加不堪一击。

该院在审理高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还发现:大部分老年人离婚,证据意识不强,不懂如何收集、调取、提供证据;一部分八十岁以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情绪容易激动;老年人的诉请和主张往往都受到年轻子女的掣肘等等这些不仅对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造成影响,更是让身心俱疲的老年人雪上加霜,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指数。

为了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婚姻家庭权益及暮年幸福生活,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教育,摒弃不良风气对婚姻的破坏,鼓励老年人学法、遵法、守法、爱家。二是要重视“孝”道,倡导子女照顾好老年父母的身体、心灵和情感,外居子女也要常回家看看,多嘘寒问暖。三是要强化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尤其是老年人所在的单位和社区,要经常关心和慰问老年人,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和照顾。四是要强化多元纠纷调解机制,让老龄委、妇联、单位、社区和基层纠纷调解部门紧密联系,形成调解合力,加大该类案件的调解力度。五是要审慎裁判,法院对老年人离婚案件(尤其是涉及财产分割的)不宜作出离婚判决,要调解优先,辅之以心理疏导,同时做好子女的劝服工作,尽量促成老年伴侣和好。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