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9年8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特意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局长蔡锦芳手中,连身表示感谢:“西湖法院虽然卖了我的房子,但只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债务问题,并且还保障了我的基本居住生活费用,真的是特别感谢法院!”
原来,2017年9月,王某夫妻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00万元,并用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莱茵半岛和位于西湖区站前西路的两套房屋作了抵押担保。后因资金链断裂,王某无法还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2019年3月12日,经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主持调解,银行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夫妻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全部还清贷款本息。但到期后王某夫妻仍未偿还,银行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4月24日,该案在西湖法院立案执行。对于有财产处置案件,蔡局长要求将财产尽快处置变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干警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对涉案房屋进行议价,并于5月6日通过淘宝网进行司法网络拍卖。2019年7月1日,王某夫妻名下位于建设西路莱茵半岛的房屋在第一次拍卖中以1461600元的价格成交。8月8日,位于西湖区站前西路的房屋在第二次拍卖中以450000元的价格成交。因涉案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夫妇名下的唯一住房,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情况,法院保留了其10万元的基本居住生活费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如此高效暖心的执行,除赢得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银行点赞外,作为被执行人的王某夫妇也十分意外和感动,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