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瘾君子”白天在小区楼道盗窃电动车“四进宫”
作者:刘文锋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19-07-31 09:35:26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丁某损失人民币2564元。

2019年3月9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永富路某小区单元楼楼道,盗窃某品牌电动车一辆。经南昌市西湖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564元。

2019年3月22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曾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现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6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且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