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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开展“夏日骤雨”专项执行活动
作者:蔡锦芳 章辉  发布时间:2019-07-02 17:04:2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一直以来,涉政府机关、涉国有企业、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此类案件久执不结导致当事人和群众对司法公信产生质疑,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同时,部分被执行者依靠自己的特殊地位,心理上藐视法律,破坏司法权威。2019年6月起,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夏日骤雨”专项执行活动,通过立体发动、具体部署、先礼后兵三种方式,亮剑直指“涉执特殊主体”。

  在“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活动中,西湖法院确立了此类执行案件的根本宗旨“三个一律、三个不能”,即不论特殊主体身份如何,一律约谈督促、一律通报单位、一律穷尽措施,不能顾忌情面、不能区别对待、不能袒护包庇。

  自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西湖法院认真梳理该类案件,逐个摸清案件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举措,分组执行,各个击破。一是张贴公告,敦促履行。在辖区街道办、村委会等涉公职人员较多的场所张贴督促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告知涉案特殊主体如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其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并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予以曝光,并向同级党委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上述举措有效督促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二是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履行。针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这些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限时向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集中进行约谈,告知其不按期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说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履行义务情况及拟采取的下一步措施,争取利用“面子”攻势,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三是加强协作,联动惩戒。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和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选举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进行候选资格审查,落实“一票否决”制。

  经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西湖法院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5人次,罚款10万元,执行到位涉公职人员执行款300余万元,通过严厉无差别的惩治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是西湖法院打击失信、惩治“老赖”的新举措,彰显了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信念,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执行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