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意参加网络竞拍,妨碍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游某本系朋友关系,游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钟某借款100万元但一直未归还,酿成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钟某向法院申请,法院保全查封了游某名下一套位于新建区的房屋。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游某应偿还钟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游某一直未按判决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查封的游某名下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2018年11月,游某授意刘某以83万元的价格竞得拍卖房屋。成交后,被执行人游某与申请执行人钟某达成协议,约定了所有债务还款期限,也包括房屋拍卖款的支付时间,刘某据此拖延付款。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告知买受人刘某,当事人之间关于缴纳尾款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责令其立即交清拍卖尾款。并决定对被执行人游某妨碍法院正常的网络拍卖秩序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作出后,刘某通过他人立即付清了房屋拍卖款项。被执行人游某也认识到错误,履行了还款义务,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