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辖区内大小楼盘林立,陈旧斑驳的社区和新型现代社区交汇,待拆老区和高档楼盘并存,城乡二元化结构矛盾突出,导致辖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易发、多发、群发。为此,该庭提前介入、诉前调解,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实行案件诉前及庭前调解的模式。自实行以来,审判效率显著提升,近日就一次性妥善化解了22起群体性物业纠纷案件。
2018年12月,朝阳新城某物业公司拟向法庭提起诉讼,称部分业主存在拒缴物业费的情形,希望法庭立案受理。立案法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此案具备调解条件,遂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经办法官陶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业主,发现该批案件有如下特点:一是拖欠行为造成不良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业主不主动缴费;二是大多数业主反映小区存在不卫生、空调违法挂机、房屋空置、房屋漏水等共性问题。三是呈现群体性特征,业主们建立微信群同气连枝,形成联盟,极易引发群体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分析发生纠纷的原因后,法官制定好调解方案,逐一进行沟通说服。首先,经办法官通过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打电话,进行物业法律法规释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业主前往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其次,诉前调解过程中,认真倾听业主的诉说,稳定当事人情绪,努力消除隔阂进行友好沟通,适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再次,区分不同案件因案施策,妥善处理。对物业不存在过错而业主恶意拖欠的,告知业主相关法律后果,耐心疏导并督促其缴纳物业费。对物业服务存在瑕疵,说服物业公司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并减免全部滞纳金。对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或者不作为,如房屋漏水等情况,建议物业公司暂缓催缴或者给予业主一定的折扣,并督促物业公司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后,指导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方式。
最终,在法院、物业、业主三方努力下,共计22起物业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妥善解决。实践证明,诉前及庭前调解不但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审判资源,而且通过调解结案,能够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