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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承办第四期“我的成年日”
——江西法院携手团委“宪法日”为高三学生“庆生”
作者:文/汪波 章玉娟 摄/罗兰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18-12-05 10:28:50 打印 字号: | |
  • 活动开幕
  • 校长讲话
  • 领导致辞
  • 宣誓
  • 节目表演
  • 赠送纪念品
  • 赠送纪念品并合影
  • 合影
  西湖法院网讯 2018年12月4日下午,时值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共青团江西省委共同主办的“我的成年日”活动走进校园,分别在主会场百树教育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和分会场南昌市第八中学同时进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等作为承办单位为现场近700名高三学生举办了成人礼。

  “在此成年之际,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庄严宣誓: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公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以我火红青春,建设锦绣中华。”在法官的带领下,主会场400余名分会场200余名高三学子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宣誓后,在场法官和所有学生一起朗诵《宪法》,学生代表发表了激动人心的成人感言。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淑彬和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文兵分别在主、分会场代表所有承办单位发表贺词,祝贺同学们迎来人生新起点,祝愿他们拥有美好人生,并要求每一位学生强化公民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民族大义。熊正华和史超两位校长分别在主、分会场致词勉励。现场更是精彩演绎了诗歌朗诵《青春的赞歌》、主题演讲《宪法在我心中》、创意舞蹈《篮球快闪》等8个节目,充分展示出学生们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健康昂扬的青春气息。仪式结束后,南昌中院、西湖区法院和西湖区检察院向每位同学赠送了《宪法》读本和成年日纪念品。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值此“宪法日”,江西高院、江西团省委、南昌中院和西湖区法院等单位为高三学子举办成人礼,旨在引导学生们遵法、崇法、守法,激发青年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新时代合格公民。据悉,“我的成年日”活动前三期分别在未管所、高校和社区举行,此次活动为第四期,参与总人数近4000人。

  参与承办此次活动的单位还有:共青团南昌市委、南昌市妇女联合会、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西湖区委、西湖区妇女联合会、百树教育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和南昌市第八中学等10余家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单位。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