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6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限男性;
4.年龄18-32周岁(1986年11月1日-2000年11月1日出生);
5.以下情形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
(2)在部队、警校(院)获得军事、警务技能比赛名次;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且能熟练操纵手动挡汽车。
6.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5厘米,体格健硕,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戒毒和治安拘留;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报名及考核登记表》(附后),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2张,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和清晰照片或扫描版本形式报打包发送到邮箱476513591@qq.com,邮件名注明姓名及报名岗位。由西湖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詹女士,联系电话:0791-86783341。
(二)考核方式
主要通过体能测试、从业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测评、面试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体能测试项目参照特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从业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测评主要考察基本文化水平、法律素养等,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最终按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政审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
根据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核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用工形式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才资源交流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派遣用工。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司法警察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根据考核定级情况年薪约6.74万-7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防暑降温和防寒补贴、社保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待遇);
(二)岗龄工资:正式录用工作1年后,每满1年每月增加50元岗龄工资(500元封顶);
(三)单位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
(四)差旅费标准及补助参照我院在职干警标准;
(五)入职满三个月后可申请加入工会,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
五、其他
(一)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本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0791-86783341;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昌西湖区法院网公布,请应试人员留意;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