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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威胁当事人 被执行人认错又认罚
作者:黄中秋  发布时间:2018-11-09 10:38:20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曾某带着丈夫陈某专门到西湖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见证下,向申请执行人梁某道歉,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反省,交纳了一万元罚款。

  原来,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曾某都在洪城大市场做汽配生意,两家铺面相邻。2015年7月2日,因曾某店铺不慎发生火灾,并殃及梁某的店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根据西湖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执行人曾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对财产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引发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由被执行人曾某分期支付40万元。但被执行人曾某在支付21万元后,剩余19万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曾某同意将其名下一辆凯迪拉克轿车作价19万元抵偿债务,并通过其丈夫陈某将车辆交由法院扣押。在交付车辆过程中,陈某喋喋不休,对曾某与申请执行人梁某之间的调解及付款表示不满。当天晚上,陈某与朋友喝酒,喝醉了之后给申请执行人梁某打电话,威胁梁某,扬言自己也是受害者,这笔钱自己是不会付的,并且要杀了梁某一家。梁某感到十分害怕,立即向西湖法院执行110报告。承办法官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与被执行人曾某联系,得知被执行人喝多了酒,胡言乱语,曾某已与梁某联系,并承诺一定会按和解协议履行。承办法官要求曾某与陈某次日一起到法院,当面向梁某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基于陈某的认错态度,法院决定酌情对其罚款一万元,遂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