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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四项措施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
作者:龚文兵 余萌  发布时间:2018-05-28 09:13:50 打印 字号: | |
  • 扫黑除恶工作部署
  • 张贴海报
  • 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
  西湖法院网讯 为了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西湖区人民法院紧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精神,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积极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张贴海报、在电子屏幕上滚动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公布检举电话与邮箱,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热情,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重视,有序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姜卫民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兼顾、协调联动效能,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协调,建立机制。积极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及时了解与跟进辖区内的黑恶势力情况,共同开展工作,合力打击,建立预防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

  四、统一思想,精准打击。组织干警学习两高两部扫黑除恶指导意见的精神,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效能,以确保在实践工作中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做到有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处理黑恶势力相关犯罪案件,正确运用法律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既要坚持依法办案,也要防止就案办案,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