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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P2P网络借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及对策
作者:刘英生 陶然  发布时间:2018-04-18 10:35:5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3件,其中首次出现了共计19件的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该庭反映此类案件审理中存在三方面审理难点:

  一是司法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的经验不足。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只存在电子合同。且款项的交付一般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证据形式主要是电子证据,而司法实践中对电子证据的形式、证明力尚未形成统一意见。

  二是案件标的低、送达难、公告率高、上诉率低。标的基本在2000元左右,采取协议管辖选择受诉法院,来自天南地北的借款人与出借人进行线上交易,给法院送达工作造成较大困难。其中18个案件选用公告送达,公告率为94.7%,审限冗长,且无一上诉。

  三是平台违规操作普遍,服务费及实际利率畸高。出借人、借款人、平台三方之间,基于不同的协议存在诸多费用。对借款人而言,虽单笔费用未超出法律规定,但各项费用加起来超出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24%的情况普遍存在。

  为此,该庭提出以下对策: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统一裁判标准。根据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特征,总结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通过上级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召开专家研讨会、法官专业会议等形式,形成一致意见,统一裁判标准。

  二是引进司法送达地址制度,提高送达成功率。P2P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中应增添司法送达地址条款,由借款人提供自己的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载明上述送达地址推定为司法送达地址,适用于法院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

  三是加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和监管。通过构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监管系统等方式,实现对网络借贷行业的总量统计及定期监测、网络借贷产品实时登记、平台利率及其他费用审查、信息及时披露、对接银行信用共享等功能,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