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当事人伍某凤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亲自将一面“敬职奉公”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民一庭法官邓文辉手中以示感谢。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7年9月29日,李某驾驶小车在南昌县八月湖路靠马路右侧停车打开左侧前门时,与同方向胡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胡某严重创伤性颅脑损伤,伴10根肋骨骨折,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后已呈睁眼昏迷植物状态,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此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家庭经济困难,胡某妻儿为负担每日将近上万元巨额医疗费,向亲朋好友四处借款仍不堪重负,后诉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民一庭邓文辉法官为此案开辟绿色通道,集中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认真研读案件相关材料并发出保全裁定书、先于执行裁定书,裁定李某小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支付胡某医疗费220502.4元,解决了拖欠医院的巨额费用,而后又多次约谈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的诚意,并于开庭当天达成调解协议,使胡某在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外顺利获得李某70余万元的赔偿款。
当天,胡某妻子激动的说道:“作为受害方,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衷心的感谢邓法官,让我们纠缠了数月的困扰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