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拟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形式招聘书记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及从业经历;
(三)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书记员5人,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至2000年1月26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达到100字/分钟以上。
4、法律专业及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一)书记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绩效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部分)
(二)书记员正式录用工作1年后,每满1年加院龄工资每月50元(500元封顶);
(三)单位提供工作日的早中餐,差旅费标准及补助按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单位不提供住宿,不另行计发加班费,不发放工作制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学历证明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476513591@qq.com;联系人:詹女士。联系电话:0791-86783341;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4)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5)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工作经历、工作表现、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考核及面试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综合总成绩=技能测试(50%) 面试(50%)最终确定入围体检、政审人员。
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考核,择优聘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进场无效。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才资源交流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派遣用工。
五、其他事项
(一)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政治处,联系电话 0791-86783341;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昌西湖区法院网公布,请应试人员留意;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