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1月4日下午,西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南昌市拘留所,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执行难”司法矛盾,打通司法执行“最后一公里”。
2013年10月23日,被执行人彭某以其父母的名义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借款用于经营周转,在借款到期后未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起诉至法院,判决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执行后,查明彭某除名下房产一套以外无其他财产,法院提出对其房产进行处置。彭某以只有一套住房为由拒绝拍卖。同时表示老婆怀有身孕强烈表示不会搬出房屋。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并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唯一一套住房处置后仍会保留5到8年的房屋租金。而且考虑到其妻子有身孕可以先行帮其租赁一套房屋后再腾房。但是被执行人彭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并在法院强制清房时多次阻扰,西湖法院于2017年12月29日对被执行人彭某实施司法拘留处罚措施。
南昌市拘留所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认为,彭某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担心其怀孕的妻子无安身之处,只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执行就容易了。于是南昌市拘留所民警抓准矛盾化解的平衡点,首先对彭某解读最高法出台拒执罪的司法解释,强调若达到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可是要坐牢的;其次针对彭某的主要顾虑提供建议和可行性方案以解决他的后顾之忧。彭某在警官的教导下,同意在1月15日前从房屋搬出,并表示,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悔不当初,之后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2018年1月4日,西湖区法院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彭某的决定书。在南昌市司法拘留所内,彭某对警官及法官的教导表示感谢,并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负责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