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9月4日下午,申请人张某专程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将一面写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任劳任怨、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院长包志清和执行局法官熊伟伟手中,以此感谢包院长和熊法官尽心尽责、秉公执法,最终帮助自己追回欠款。
2015年,被执行人彭某、李某因急需用钱,向申请人张某借款。张某用房屋抵押贷款350000元转账给彭某,支付现金200000元,共计550000元。彭某、李某尚欠张某480000元未还,多次催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彭某、李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48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李某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张某无奈于2017年6月1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熊伟伟接手案件后,立即与张某联系并告诉他法院一定会秉公执法。2017年6月20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彭某、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并作出执行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彭某、李某银行存款2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熊伟伟多次找到彭某、李某,和他们做思想工作。在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遂作出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的决定。2017年8月29日,李某被拘留至南昌市拘留所。
几番周折,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达成和解协议。彭某于9月1日一次性偿还申请人张某150000元,对于剩余的执行款、利息及诉讼费、保全费等张某予以放弃。
“谢谢院长的细心指导,谢谢熊法官任劳任怨、不分昼夜的执行案件,帮我们追回执行款”,张某在拿到执行款后,对院长及执行法官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