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8月30日,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周法官的办公室里,魏某某激动地捧着一份《离婚证明书》,开心地向法官和书记员连连道谢:“有了这份《离婚证明书》,我就可以马上到房管局递交过户申请了,我和孩子的住处总算有着落了!谢谢周法官,谢谢你们!”这是该院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向当事人发出的第一份《离婚证明书》。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等15家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探索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明书》内容仅载明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等,其功能和民政部门制作的《离婚证》一样,都具有终止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作用,但又不涉及离婚原因、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为离婚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据悉,该院是全省首个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将家事案件纳入少年庭审理,借鉴少年案件审理的先进做法改良家事审判,陆续推出圆桌审理、离婚证明书、诉前调解、离婚冷静调解期、心理疏导等多项配套制度,使该院家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大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