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7月24日,申请执行人邓某顶着烈日,特意为西湖法院的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题为“不辞辛苦,公正执法”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3年8月,被执行人唐某骑电动车将步行的邓某撞伤,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唐某承担1万元医疗费,每个月还500元。但被执行人唐某自2014年6月30日还了800元后就一直拒不赔付。
邓某无奈将其诉至西湖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唐某赔偿邓某剩余医药费5600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唐某一直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西湖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该被执行人患有间歇式精神病,而且家人都无固定工作,在社区享受低保。
针对特殊困难家庭,法官多次上门与其家人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唐某父亲同意按儿子之前承诺的每月还款500元来执行法律生效的判决。经过近两年的执行,本案终于在日前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