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没想到,庭审进行的这么顺利还这么快”,首次尝试使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徐法官这样说道。原来啊,该次是西湖法院在总结近年来“轻案快办”经验基础上,出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后,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一批刑事案件,平均每4分钟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这批案件从法院受理到审结仅用8天。
与先前做法不同的是,这次速裁案件的庭审主要围绕量刑方面。具体表现在“案件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部分庭审工作前置,助理协助完成”、“庭审内容简化,重在量刑情节”、“判决内容简化,文书样式多样”四个方面。具体做法是:
首先,在案件受理后,2日内对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指定专人集中送达起诉书、《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集中排期开庭,优先集中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庭审,一次批量集中审理,由1名法官、检察官完成庭审。
其次,在庭前,原庭审中核实的被告人身份、前科劣迹等相关信息内容,由法官助理在庭前进行逐一核实,庭审的审判人员、出庭人员情况及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告知亦由助理在庭前完成,主审法官在开庭后向被告人确认。
再次,在庭审中,主审法官当庭再次告知被告人有关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征询被告人同意后,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直接围绕量刑情节和量刑建议被发表意见,并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最后,在当庭宣判时,判决书内容对案件的审理经过、控辩双方的意见及量刑说理等方面进行简化,重点突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当庭宣判时,灵活运用填充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样式,不仅提高了文书制作工作效率,而且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懂。
据悉,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是西湖法院今年的重点工作。通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结合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模式,集中排庭审理批量轻微刑事案件,利用表格式判决书提升文书制作效率,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前提下,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繁简分流工作目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化解当前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的局面,减少员额法官的工作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罪刑倒挂”的现象,有利于被告人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