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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百万迟迟不还 丈母娘家玩“躲猫猫”
作者: 熊伟伟 罗兰  发布时间:2017-07-18 16:48:0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逃避执行2个月之久的被执行人胡某,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和一辆小轿车。该院将对查封的房屋和车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2015年10月30日,被告胡某、周某向某银行借款100万用于做生意,借款期限为一年。后因生意失败,胡某等人拒不履行按期还款义务。原告某银行遂将胡某、周某及其他5名连带责任人告上法庭。

  2017年4月10日,西湖法院对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胡某和周某等人拒不出庭,法院最终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胡某等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99.9万元及利息8万余元。判决后,胡某等人又拒不执行判决,为了逃避还债义务,手机换号,家里没人,不见踪影,法院多次到被执行人胡某家中均遭遇闭门羹。西湖法院一时难以对其有效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案件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债权难以实现。

  后根据申请执行人举报,在南昌市某居民小区内看见胡某的车。西湖法院得到消息,顶着炎炎烈日立马来到车辆所在小区,当场扣押了胡某停在小区楼下的小轿车。原来,胡某为了规避执行,不敢在自己家中居住,一直躲避在丈母娘家居住。随后,法院将胡某及其私家车带回法院。

  根据判决,胡某、周某等人将偿付债务及案件受理费共110万余元。胡某名下拥有一套剩余部分残值的房产,连同其私家车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所获金额用于偿还银行债务。鉴于胡某积极配合调查,法院认为对胡某不适用刑事拘留。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面临的难题,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关涉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西湖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不断研究和完善反规避执行的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龚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