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7年7月11日,西湖人民法院强力出击,暴风骤雨的把被执行人徐某的房屋清空。
2014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借款30万元。同日,被执行人徐某为王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均未还款。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起诉至我院,经我院判决,王某应归还银行本金25万及利息,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过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徐某在南昌市有房产一套,执行法官立即将该房产查封,并将公开拍卖。
由于被执行人徐某不知所踪,所以给法院的清房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经过申请执行人申请,在查找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2017年7月11日上午,法院迅速组织中坚力量前去被拍卖的房产所在地进行清房行动。
清房过程中,将上述房屋在物业的见证下强行换锁,进入屋内随行干警手持执法记录仪拍摄,法官与随行人员视察房屋内情况并作执行工作记录。本次清房在各方配合下,顺利完成,为“攻坚克难”执行增添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