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7年6月28日清晨,刚出家门准备驾车外出的被执行人荣某某,被突然出现的西湖法院工作人员吓蒙了,“你们怎么找到我的?你们这么早就上班?!”。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老家在萍乡的被执行人荣某某,在南昌为朋友做担保向他人借款一百万元,欠款到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荣某某均“溜之大吉”,出借人无奈向西湖法院起诉,经西湖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荣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西湖法院多次通知荣某某履行义务、报告财产,尽管如此,荣某某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2017年6月27日下午,西湖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荣某某在萍乡市居住,并且日常还要接送小孩上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萍乡市。顾不得休息,干警们在深夜冒着大雨踩点,摸清了荣某某小孩就读学校地点及其接送小孩的必经路线,并制定了控制荣某某的详细计划。6月28日早晨,执行干警按计划在学校门口蹲守,不巧的是,当天接送小孩的是荣某某的父亲,为了不惊动荣某某,执行干警并没有对其父亲进行相关询问,而是采取跟踪的方式确定了荣某某的大致住处,并发现了荣某某的私家车。执行干警经过简单商议,决定继续在其住处附近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荣某某在8点左右出门办事,刚打开车门的她,即被迅速跑来的执行干警控制。
被执行人荣某某被带回西湖法院后,仍然对履行义务含糊其辞,西湖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