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7年6月14日,八旬老人汪某冒着大雨来到西湖法院执行局,他说,我从2015年3月开始起,每月都来申请执行一次房屋租金,两年了,我立了20多件执行案件,受理我案件的所有法官都为我的案子费尽心思,没抽过我一根烟,没吃过我一个水果,我不送这面锦旗给你们这些法官,我睡觉都睡不香。
汪某的子女为俩老购买了八一广场一处店面给他们养老。前些年,店面出租给胡某开超市,未经允许,胡某将店面进行拆装,后因经营不善,又擅自将店面转租出去并一次性收取了三年租金。经法院判决,胡某应恢复店面原状,并按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租金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仅支付恢复店面的押金款十万元后就“失踪了”。汪某的老伴尹某患有老年痴呆症,需长期服药,两女儿均在外地工作,无法照料。没有了租金收入就意味着断了老人吃饭看病的经济来源。经查询,胡某名下多处房产均已抵押给银行,且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已没有剩余价值。将胡某名下一万余元存款扣划来后,第二个月的租金便没了下落。承办人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查到胡某在其他法院有债权,立即赶往提取,解决了几个月的问题。之后老人申请的租金收入就没了着落,承办人走访了胡某名下各处房产、户藉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均无进展。看着两位老人每次来都失望的离开,承办人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几个月后,承办人再次去胡某名下的各处房产摸查时,终于发现有一处房产已被胡某出租,遂向该承租人送达提取租金裁定,终于将老人22个月的房屋租金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