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7年6月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邱某、张某来到西湖区法院执行局为李法官送上一面锦旗,充分表达出他们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申请执行标的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22万余元。被执行人帅某在监狱服刑,法院通过“四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提出,住院花费的六万元钱可能可以先行通过医保局在医疗保险基金垫付。了解这样的实情后,李法官当即决定陪同申请人一起去医保局进行调查。到达医保局后,医保局提出各种条件跟要求,包括需要被害人家属提供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这一项。虽然该案依然在执行程序中,但事有轻重缓急,李法官回来后立刻就该情况请示领导,当天就把该证明材料交给了申请人。
申请人对承办法官的急其所急的工作作风打动,特送来锦旗一面予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