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了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制定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细则》,去年以来,该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4件、23万余元,向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以及其它相关证明。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通常立案时需困难和低保证明及社区、村委会等开具相关证明一并立案,填写减、缓、免报告逐级审批后方可入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困难当事人申请的提供绿色诉讼通道,申请立案审查、诉讼费减、缓、免的优先办理。妥善用好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承办法官针对需要司法救助的困难当事人写出详细报告逐级审批,落实救助款的发放,让真正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当事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