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16年12月30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来了2位来自千里之外的安徽省界首市的老人,手捧锦旗,上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双眼噙着泪水说:“感谢熊法官,感谢西湖区法院,八年啦!我们的钱终于拿到手了,终于可以过上一个舒心、高兴的好年啦!”
原来这2位老人在2008年10月份,听说被执行人涂某因工程需要借款,2位老人杨某和张某就一起将自己的33万元养老钱借给了涂某,涂某许予高额利息,并约定看借款期限。可是,当工程在2011年完工后,涂某就消失不见,此时,杨某和张某两位就着急了,多次打电话向涂某催要借款,但涂某声称工程亏空了,无法还款,此时杨某和张某两位老人慌乱神,之后涂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2011年年底,无奈的杨某和张某一纸诉状将涂某告上了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和张某向界首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杨某和张某与被执行人涂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涂某也没有履行。因被执行人涂某是江西省南昌市人,在安徽省界首市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将此案移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
该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直无果,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2015年,经查被执行人涂某在该院参加了其他案件的诉讼,同年3月份,通过传唤被执行人涂某,涂某到庭后,一直声称没有钱归还。在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涂某同意归还欠款,并提出由其妻子及妻子名下的车辆作为担保。后涂某陆陆续续归还了欠款,并在日前将剩余欠款归还给了申请执行人杨某和张某,一件持续八年的执行案件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