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西湖法院宣传工作受最高院通报表扬
作者:吴凡云 张涛  发布时间:2016-09-22 11:27:56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自1999年以来,先后9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报》社、《人民司法》杂志社评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又传来喜讯,该院2016年的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和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获得后一项殊荣的全省法院仅此一家。
   该院历年来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将其提到了党组议事日程上来抓。去年至今,该院在全国及省市各大媒体、杂志、网站发表了宣传稿件1800余篇,其中国家级400余篇,省级1000余篇,市级400余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队伍建设、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执行、司法改革的进程以及其他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该院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宣传工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在每个庭室都规定了1-2名信息宣传员,每名宣传员每月报送1-2篇宣传稿件,按季通报上稿情况,将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做到宣传稿件的广收集、勤动笔、深提炼、细加工、精筛选、速报送,形成宣传工作合力。二是实行激励奖惩。该院制定了《调研宣传信息考核办法》,实行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年度没有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一律不得提拔;实行宣传工作季度排名通报制,完成任务的在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未完成任务的,年终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极大地调动全院干警撰写新闻的积极性。三是重视亮点挖掘。该院强调全体信息宣传员在工作中要善于发掘亮点,如具体审判案件中的新类型新特点案件,全院重大活动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都是写作的素材和宣传的亮点。在这些异彩纷呈的文化活动中挖掘亮点,捕捉闪光点,及时跟进宣传,利用活动的示范性和辐射性丰富宣传的外延和内涵。四是强化沟通互动。该院注重培育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与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江西工人日报、南昌晚报等媒体建立了常态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互动,实现双赢目的;经常邀请新闻媒体老总、编辑和记者来院授课,传授新闻写作技巧和“套路”,提高采写新闻的水平和能力。
   该院通过很抓司法宣传报道工作,不但广泛普及了法律知识,还能够让法官提高写作水平,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同时又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