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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斐然反响强烈
作者:吴凡云 方园  发布时间:2016-07-25 11:20:52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2011年7月,时任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虹来到法院上班后,听说该院少年审判工作亮点纷呈,上班第二天和分管副院长来到少年庭调查研究后,立即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反复的研究,在论证基础上,并制定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法》,从而提升了少年审判工作新举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近五年来,该院少年庭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的方法,主要审理了刑事附带民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抚养费、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校园伤害等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8件、73人,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民事等案件986件、2076人,该院少年刑事案件主要盗窃、抢劫、抢夺等,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平台和法官近距离开庭,消除未成年人恐惧感,并邀请通知学校老师、社区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没有法栏坐着受审,采取庭前、中、后的模式,即主审法官通知法定代表人,了解其经历、在社会上的表现及家庭教育情况,庭中充分听取未成年人陈述及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却要为其指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义务为其进行辩护,法院出经费1.5万元,庭后,对判缓刑的未成年人走访回访帮教活动,每月底走访一次,并登记造册,逢年过节,到江西省少管所去慰问该院判刑的未成年人罪犯。近五年来为600余人送去慰问品和书籍,该院每年根据中央政法委号召,及时组织少年庭法官为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校园伤害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单、送法律书籍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从小学习法律的自觉性。

  该院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标、要求,有力地解决未成年人重复犯罪为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大幅度地下降,挽救了一批未成年人,有的出狱后自谋职业,当起了老板。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抚养费、伤残费等得到及时理赔,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涉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查清犯罪事实、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大小,出院证明等为未成年人维权作出了贡献。

  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先后二次评为全国“少年维权岗”、全国妇联“少年维权”、公安部、解放军总政部等五部委授予“全国军人军属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收到锦旗10面、感谢信50封,较好地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有力地提供了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