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非法办理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从严、从快依法审结了多起用伪基站设备破坏公共信息安全犯罪案件4件、5人,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从而保障了通讯安全。
该院审理此类案件发现以下特点:一是购买伪基站设备,通过网上交易,只组装设备安放在宾馆、出租屋、汽车里或电动车上,挑选人群密集处,用设备信号搜集附近手机用户,向手机用户发送手机短信;二是法律意识淡薄,这些涉案人员明知通过非法手段发短信垃圾,但从根本上没有意识这样做是在犯罪,而是认为其是一种挣钱的手段,直到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三是文化层次不高,无固定职业,甚至有些是受他人雇佣,主要帮雇主操作发送广告,贷款、卖房、虚开发票等几十种虚假宣传,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四是破坏公用电信设备罪,导致一万户以上用户通信短暂中断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导致1万户以上用户,通讯连续中断十小时以上,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院通过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备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犯罪行为,净化了通讯环境,维护了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为百姓通讯安全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