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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暖心调解获外籍教师点赞
作者:邓文辉 张涛  发布时间:2016-02-04 10:35:26 打印 字号: | |
图为外籍教师为该院法官送上锦旗
  西湖法院网讯 农历新年即将来临,而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却一直在忙碌,近日,一名外籍教师卢卡斯(化名)为该院交通事故合议庭法官邓文辉送来一面上书“匡扶正义、廉洁高效”的锦旗,并连声向邓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在1月28日,该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5年7月2日,原告卢卡斯(系某高校外籍教师)骑无号两轮电动车搭乘卡利亚(另一外籍人员)与被告徐某驾驶的小车相碰,造成原告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共计住院20天,共支付了医疗费人民币5万余元(其中原告支付了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徐某支付了人民币6千余元,)。出院后,原告又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共支付了医疗费人民币5千余元 。经交警部门对本次交通事故认定:原告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徐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015年10月9日,原告经司法鉴定:原告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9000元;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期270日、营养期90日、护理期120日。原告支付了鉴定费人民币3200元。被告徐某花费了修车费人民币9千余元。肇事小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后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诸本院,要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人民币15万余元。该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向保险公司释明案件情况,同时利用微信与原、被告时刻保持联系,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组织调解,保险公司和小车司机徐某均表示理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某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卢卡斯全部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被告徐某承担非医保费用人民币5千余元;原告卢卡斯承担非医保费用人民币1千余元;原告卢卡斯赔付被告徐某修车费人民币2千余 元;原告卢卡斯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至此,历时不到一个月,各方的纠纷就此了结。

  该院法官表示,春节将至,当事人最期盼的就是在过节前能案结事了,法官们将加班加点,努力让更多当事人能过上满意的新年。
责任编辑: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