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进一步降低司法运行成本,提高司法效能,依据区公节办要求,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节能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宣传节能为切入点,以降低司法成本为重点,以强化节约意识和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促进法院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3日-6月19日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文生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赵力、方小军、张世民、祝晶、刘晨娟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责任分解工作。
(二)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全院广播,内网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法院的重大意义,在大门口悬挂节能标语,在电梯口、食堂、水房和卫生间张贴节能宣传画,组织全员干警上网浏览中国科协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和中国科协网举办的“节能低碳”科普展,努力在法院上下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使法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人人节约、事事节约、时时节约、处处节约,尽快把我院建设成为节约型法院。
(三)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种日常管理制度,强化日常节约管理。尽量减少电梯使用,三楼以下电梯停开,提倡相隔两层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办公区域的室温高于30度,才准予开启空调;加强用水用电设备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大力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提倡通过电子邮件、短消息等电子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减少办公耗材的费用支出。倡导全院干警及家属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防止白色污染。
(四)开展低碳日活动。在全国低碳日6月15日期间办公区域空调、照明停开一天,6楼以下办公场所停开电梯,鼓励干警步行、骑自行车,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五)做好活动报道工作。组织信息员做好照相、信息报送工作,在我院微博、内网、外网进行活动的跟踪报道,联系相关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有效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六)加强活动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院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没有按照方案执行的庭室及个人责任改正并全院通报,对带头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庭室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