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我是来给法院送锦旗的”,10月26日一大早,还没等法院接待人员开口询问,来访者一边说一边就将“ 执法公正,为民服务 ”的锦旗交到值班人员手中。
送锦旗的是家住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的下岗职工熊女士,熊女士与被执行人李琴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双方于2008年12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李琴花避而不见,变更联系方式,转移住所,拒不执行。根据熊女士的执行申请,西湖法院于2008年12月22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由于经过财产“四查”并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李琴花的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并办理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国庆刚过,熊女士急匆匆赶来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并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琴花可能在南昌有社保工资收入。
6万元对于下岗职工熊女士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西湖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组成由执行长带队、书记员和法警参加的执行小组,对被执行人李琴花的社保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并果断采取冻结措施,同时赶赴电信部门调取被执行人电话号码及话单,根据李琴花银行开户网点、社区调查走访信息及电信缴费情况,综合判定其住所并上门做工作。通过大量释法说理,李琴花同意先付1万元,余款五日内分两次付清。到约定期限后,李再次食言,执行法官多次到她的住所地督促履行,但她都置之不理,并对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出言不逊。
10月19日傍晚,执行四组再次赶往李琴花住处,多方打听终于找到躲在别人家的李琴花,此时已是深夜,干警们不顾饥饿和寒冷,耐心的给他讲解相关法律,李琴花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找人担保。第二天一早,担保期还没到,李琴花就主动将欠款打进法院的执行账户,至此这起历时七年的执行难案成功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熊女士一家深深被年轻执行法官们公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感人的一幕。